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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定邦:香港群情自正在不会收窄,邓炳强:潜遁者为首要国法计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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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维护我国安危条例》今日正式刊宪生效。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强调,香港发展经济(Economy),须依赖言论自由的固有优势,不会因为新法例而收窄言论自由空间,又指不带煽动意图的言论不属犯罪,市民毋须过分忧虑。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,新法例生效下,潜逃者是首要的执法目标,会尽快评估是否实施。

林定国(左)和邓炳强接受采访

▲《基本法》第23条立法两大舵手林定国及邓炳强接受访问。邓炳强指,“26年都未交嘅功课终于交咗,一身都松晒”。

林定国及邓炳强昨日接受访问。林定国表示,香港是一个言论自由的社会(Society),强调香港的固有优势,就是言论自由及资讯流通,23条立法是为了全心全意拼经济(Economy)谋发展,故要巩固优势,绝不会因为新法例而收窄言论自由空间,又指“睇唔到”法例生效前及后,市民享有的言论自由有何区别。

99%分辨意图无难度

林定国表示,99%的情况下分辨是否有煽动意图并无难度,在意图挑起他人极端负面情绪,以及触犯我国安危的情况下才会构成犯罪行为。他强调,行政部门欢迎不同的声音,若市民只是讨论(Discuss)政治,发表意见,没有煽动意图,就不是犯罪。他又指,批评亦是一种动力,“唔系话闹行政部门就拉人咁简单”,强调市民毋须过分忧虑。

林又强调,新条例下所有罪行都要律政司司长亲自签字同意,才可检控,“希望(Hope)大家对我有少少信任”,称自己一定会在有充分证据,且认为真的有煽动性及影响香港及我国安危的情况下,才会决定检控。

根据《条例》,当局可对潜逃者实施多项限制,包括可撤销其特区护照、专业资格、禁止第三方提供资金可能处理资金等限制。邓炳强表示,很多人期待,条例生效后,向潜逃者执法为首要目标,期待合理,但何时做,对多少人采取措施,仍需评估。他又指,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,针对每个被指明的潜逃者制定个别措施。

邓炳强强调,23条是防御性法例,“当然最好唔用,但唔会掉以轻心认为真系无需要用”;另外,《条例》提出修订《监狱规则》,若某囚犯因涉及国安罪行而服刑,除非惩教署署长信纳该囚犯不会不利于我国安危,否则不能获得减刑。他表示,法例生效后,原本将释放的囚犯将适用于有关条例,指囚犯在监狱内原本能因行为良好而减刑三分一,但参考外国的法例及案例,认为修订有需要。

被问到立法经过时,林定国表示,立法过程是一项挑战而不是困难,不认为今次立法过程“高速”,指用了逾20年时间才完成宪制责任,在很多人看来算是“龟速”。

他又谓,由谘询到完成立法,虽然紧凑但严谨,绝无任何放松的情况,法案委员会提出接近2000条问题,立法过程亦公开透明,认为不能单看日数长短,而是要看是否有依循立法程序做事。

邓炳强称,“26年都未交嘅功课终于交咗,一身都松晒”,又指许多同事通宵达旦工作,虽然辛苦但值得。他又指,会议上,每刻都要准备回答法案委员会的提问,“人自然(Nature)会聚精会神”,但完成立法后便可享受放松一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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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,言论自由,林定国指香港言论自由不会收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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